关于组织开展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21-05-10浏览次数:753

各有关单位:

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日照市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本次申报参评成果,应为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译著或论文。申报评奖成果必须符合《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自然科学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同一研究成果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济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者应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如实填报《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以及参评成果,所在单位填写《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其中,《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须经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它两份做匿名处理;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类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复印件,著作类需提交一份原件和两份匿名原件。评审表与参评成果的匿名是指将材料中所有能透露出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遮蔽,如果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汇总后于5月25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汇总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潘衍有,联系电话:3616217。

附件:

1.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2.日照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

3.日照市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统计表

科研处

2021年5月10日